企业入园待遇
入园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享受松山湖和孵化器相关优惠政策。
入园企业可享受松湖华科提供的孵化服务。
入园企业可享受工研院提供的技术服务优惠。
入园企业可获得松湖华科担保的装修贷款。
入园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可能获得松湖华科基金的资本投入。
企业创业服务
入园条件
进入松山湖高新区的企业或者项目,应当符合松山湖高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和国家、省、市的环境保护标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意向企业或项目拥有国内外著名品牌;
2、高新科技孵化器和拥有较高科技含量的高新技术企业;
3、国家、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或从事符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的项目;
4、具备高税收、高附加值的项目;
5、科研、技术、教育机构、金融、会计、设计、咨询、法律、资产评估、人才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
6、东莞优势产业缺失环节的高科技企业;
7、国家、省、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8、能够与松山湖高新区发展形成相关配套服务的项目。
入园项目必须符合《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及高新区产业方向的要求,符合高新区租赁项目入园标准,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1、基本条件:必须符合高新区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及对应载体产业布局的要求。
2、项目自注册成立之日,2年内必须达到科技含量和产出要求(最终以《东莞松山湖招商引资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为准):
(1)高科技生产性企业:
租用厂房的生产性企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厂房的工业年产值要达到2000元以上,年税收100元以上。
(2)总部或研发企业(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年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年税收200元以上;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服务内容
松湖华科从项目接洽到项目入园,再到企业进驻办公,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包括:
场地遴选 验资开户 财务咨询 物业管理
装修协助 工商代办 法律咨询 技术对接
优惠政策
装修期:给予入驻企业一定期限的装修期,装修期免收租金;由松湖华科装修的,自签订合同后,以场地装修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租。
免租期:根据对入驻企业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等评估,给予一定期限的免租期。
留学人员、博士创业服务
入园条件
1、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留学人员是指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以及在国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学术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在港、澳、台留学的同等条件人员适用本办法。
2、博士等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
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是指如下人员:
(1)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2)年龄在50岁以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效益性的技术或科技成果的人才;
(3)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经营管理高级资格的人才。
3、留学人员拥有35%或以上股权的企业即可认定为留学人员企业;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拥有35%或以上股权的企业即可认定为博士企业。
4、留学人员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认证由市人力资源局负责,并出具书面证明。留学人员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拥有的股权可以是资金股或者技术股,但须由工商部门出具股权证明。
服务内容
松湖华科对留学生和博士生创业人员除提供包括财务咨询、验资开户、工商代办、法律咨询、装修协助、技术对接等入园服务外,还积极协助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争取包括租金补贴、资金资助、个人租房补贴、个人购房补贴、安家补贴等优惠。
优惠政策
按照松山湖有关优惠政策规定:
1、按企业开展该项目所购买研发设备仪器实际费用额的50%,一次性给予企业不超过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补助。
2、给予不超过6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补贴额不超过3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的租金补贴。